租赁权的价值:

指的是由对资产的控制和使用权利所产生的价值,这些权利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获得,并有明确的期限。通过与支付预付租金或按期支付租金进行交换,租赁权的价值可能会高于租赁市场租金,当市场租金高于合同租金时。而在合同租金高于市场租金的情况下,租赁权的价值可能会是负值或为零。

租赁权价值:

指根据法律或作为财产所有者的所有者的合法权利,这些财产被出租,租户将获得控制和使用该财产的权利。

强制销售价值:

是指不按照市场价格,而是根据卖方所设定的条件和时间段对资产进行销售的价格。它可能与市场环境、卖方的意愿或买方的情况等因素相关,通常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的。此时,可能有单一买方或多个买方进行购买,并知晓卖方可能面临的劣势。

持续使用价值或使用变动价值:

评估人员需要理解资产的价值,判断该资产所体现的价值是否为维持现状的价值,或是否存在价值变化。这取决于资产是否保持原有使用状态,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。